| 索引号: | 11411400769488762M-sqsgyhxxhj-00000077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2-12-01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对市政协五届七次会议第57062号提案的答复
仲伟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经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数据要素的市场改革,2014年,“大数据”概念第一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明确要推动大数据技术产业创新发展,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国家数据安全。2019年,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明确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社会分配。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要素确认为五大要素之一,并要求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一、我市数字化转型发展现状
2022年4月21日,商丘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商丘市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工作方案》(商办〔2022〕15号)文件,明确统筹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加快构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持续优化数字生态,全方位打造数字强市。
(一)职能部门责任分工情况。一是在2021年12月份印发的《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是数字经济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电子信息产业和软件服务业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二是加强对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的组织领导。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商丘市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商政办〔2022〕36号),明确市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数据资源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通知》,推动全市建立健全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协调机制,各单位成立了数据资源管理领导小组,完善了组织架构体系,明确小组架构与职责,有序开展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工作。三是成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办公室。2022年3月18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局,为明确职责、理顺体制、适应工作需要,2022年5月17日,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承担大数据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统筹全市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大数据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提出大数据领域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和省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提出大数据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
(二)提升政务数字化治理能力情况。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持续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开放共享,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畅通的网络支撑体系,打造统一安全的电子政务云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完善跨部门数据资源交换共享体系,加快基础数据库及重点领域主题数据库建设,推动全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提升数据资源利用效率,完善“一张网”、“一朵云”、“一个数据池”政务服务大数据体系,为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管理、服务、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加快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全流程网上办理,促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化对市场主体的审批等各类政务服务,加快社会服务资源数字化,推动数据资源在社会服务领域的应用建设,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体系,扩大社会服务资源覆盖范围,提高政府数字化服务水平。
(三)全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我市网络基础设施全省领先,计算基础设施加快布局,为实施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撑。2022年我市计划新建5G基站1500个,截至2022年6月15日,全市新建5G基站683个,累计建设5G基站6597个,5G网络实现乡镇以上和农村热点区域全覆盖,截至5月底,全市4G用户达到481.3万户,5G用户达到198.6万户,5G用户占比达到25.69%。“全光网城市”全面升级,千兆光网实现乡镇以上全覆盖,全市城域网出口带宽达到7080G,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到265.3万户,1000M以上宽带用户占比达到11.56%。区域性数据中心集群初具规模,建成商丘移动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商丘联通核心网数据云仓、商丘电信边缘云节点4个大型数据中心,安装服务器机架378架,出口总带宽累计达到3220G,由商丘市发投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商丘市大数据中心正在加快推进。
二、我市下阶段数据市场建设工作重点
为加快推进数据市场建设,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动数据资源加速汇聚。待省相关政策文件出台后,尽快制定出台我市数据质量标准规范和管理标准,推进大数据中心升级扩容,集约建设数据资源池体系。加强行业大数据归集开发,建设一批重点行业数据库。支持鼓励发展数据处理专业服务。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鼓励各单位设立首席数据官,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贯标。
(二)建立数据要素价值体系。加快出台相关制度、规范标准,探索建立数据价值评估机制、流通机制、应用体系、监管与安全体系;在互联网、金融、能源、物流等领域开展数据要素价值评估试点,总结相关经验,全面示范推广。依托省中原数据交易中心,引导企业加入河南省数商联盟,积极参与开展数据资产、数据合规性、数据质量等第三方评估以及交易撮合、交易代理、专业咨询、数据经纪等交易活动。
(三)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探索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运营规则,研究制定公共数据授权使用服务指南,强化授权场景、授权范围和运营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定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采集、汇聚、共享、使用、管理等要求。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制度,完善公共数据开放目录管理机制和标准规范。优化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鼓励掌握数据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与政府开展合作,提高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水平。
(五)强化数据安全保护。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支持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教育和科研机构、有关专业机构等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处置等方面开展协作。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厘清各方权责边界,制订各部门及相关行业和领域的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健全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审查制度,落实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加强对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数据的保护。
(三)推动数据可交易化。建立数据要素市场交易规则、交易平台和监管制度,确保数据交易规范、公开、透明。推动数据要素资产化,实现数据从虚拟形态的资源管理向价值形态的资产管理转化。推动数据资产资本化,通过市场化经营实现数据的增值。推动数据资本可交易化,经过市场交易实现数据价值升值。
(四)推动制定差异化定价机制。数据定价是数据交易的前提,数据包括原始数据和集成数据,数据性质不同,定价规则也应不同。对于原始数据,因为数据的密度和质量差异性较大,应根据数据要素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预期,采用动态的综合定价法。对于集成数据,因为存在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本的投入,数据的价值较之原始数据实现倍增,采用成本定价法更为合理,以差异化定价机制实现对市场经营主体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有效覆盖。
2022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370-3289228
联系人:甘庆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