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769488762M-sqsgyhxxhj-0000009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2-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对市政协五届七次会议第57021号提案的答复
程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1〕7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22〕14号),4月28日,我市出台了《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商政办〔2022〕14号),助推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融资服务。建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库,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并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三是落实税费和资金奖励政策。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更名时,符合国家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规定的免征契税。对新入规纳统的工业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生产线智能化、数字化改造。
四是落实小型微利商贸企业减征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022年7月2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370-3289318
联系人:王卫波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