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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19:04:5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改进局机关形象和工作作风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全面推进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在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的同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规定,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局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157条,其中,通过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17条,通过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公开47条,通过局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93条。内容涵盖机关党建、纪检监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企业服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工业发展、信息化、煤炭、部门文件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工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由于该信息涉及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属于不予公开范围。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市工信局局长刘明亮任组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红星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完善机制。认真规范信息公开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制度,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三是强化人员配置。调整充实了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专兼职工作人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更新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公开信息,充分发挥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网址:http://gxj.shangqiu.gov.cn/)、政务微信(商丘工信)、政务微博(商丘工信委)等平台的作用。2020年,通过局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主动公开信息140条,转载共产党员网、新华社、中国政府网、工信部网、省工信厅网等信息596条,使各类工业经济信息能够更加及时、全面的公之于众,使企业和广大民众更加及时和全面的获取有关信息,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及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监督保障落实到位。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一把手”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认真履行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职责,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和行风评议情况列入科(室)考评内容,形成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人员教育培训。在积极参加上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的专业培训的同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纳入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宣传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市政府的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差距,在局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有时存在部分栏目内容信息公开不标准、不规范、不及时,服务不精准的现象。

下一步,我局针对以上问题,将尽快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改进。一是积极组织参加政务公开学习培训,持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提高政务公开队伍水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熟悉政务公开各项业务知识、把握政务公开各项政策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增强服务意识,确保群众和企业更加便捷、更加及时的获取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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