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11400769488762M-sqsgyhxxhj-00000122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2-01-02 | 有效性: | 过期 |
| 文 号: | 商工信〔2022〕3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商丘市工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商丘市工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1月2日
商丘市工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工业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西安、宁波和洛阳等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病毒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受冬季气候条件以及元旦、春节期间人员流动等因素叠加影响,今冬明春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防止工业领域疫情反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确保工业企业生产秩序持续稳定,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严字当头、严之又严、一以贯之、坚持不懈”防控原则,从严从实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落地。按照《关于密切关注疫情形势 做好工业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强化工业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精神,督促指导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商丘市工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要求。针对“双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增大的情况,提前部署安排,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员工平安健康过节以及工业企业节后顺利复工复产,确保全市疫情防控大局持续稳定。
要教育引导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清醒认识疫情防控面临形势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理念,坚持把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将疫情防控工作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建立完善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常态防控、联防联控的长效工作机制,保证管控措施精准、管控力度不降、管控过程有序。通过思想再动员、政策再学习、措施再检查,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全员防控战果。
(二)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1.保持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常态化。各工业企业要将疫情防控临时机构转为长期固定组织,健全完善工业企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部门分工负责、全员自觉属地防控的责任架构,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确保防控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2.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工业企业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配备专人负责体温检测、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三)持续健全“联控”工作机制。
1.保障应急处置能力。工业企业要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做好隔离处置措施。一旦发现员工出现可疑症状等情况,迅速按照相关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规范开展应急处置。
2.严格落实员工、客商来(返)商防疫政策。工业企业要及时关注地方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制度和各类指引指南,及时调整改进本单位防控措施。要尽量减少人员跨省市流动,严格落实省外来(返)商员工、客商报备制度,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规定,认真履行好疫情防控的责任和义务。
3.扎实做好员工排查工作。工业企业要坚持对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近14日以来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商返商的、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员工进行摸排,排查情况要第一时间同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或所在社区(村居)、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缓报。同时按属地防控要求,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4.开展多渠道宣传工作。对于我市当前疫情防控措施及返乡所需要满足的条件,通过企业微信公众号、自媒体、视频号进行广泛宣传,让员工返乡前做到心中有数,充好充分准备,主动报备,自觉落实防控措施。
三、常态化防控重点
(一)加强员工管理和健康监测。
1.严格员工管理。加强员工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体温检测、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情况核查,建立员工健康台账,按照要求进行报备和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强化外包及派遣员工、临时用工、新聘员工、出差往返等重点人员排查。一旦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疼、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腹痛和腹泻等症状时,要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并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关爱员工健康。充分认识疫情对员工及家属心理和生活造成的实际影响,持续加大组织关怀和人文关怀,了解员工思想波动,关注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困难帮扶行动,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员工健康检测结果的分析,对健康达不到条件的员工及时调整岗位,完善健康干预措施。
(二)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和管理。
1.厂区出入口登记与管理。在厂区入口处设立防疫专岗,对进出厂区的员工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绿码,如果行程码显示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拒绝不戴口罩者进入。
2.工作场所清洁和消毒。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定期消毒。做好工作场所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应当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频次高的物体或部件表面定时消毒。操作岗位允许佩戴手套的,员工尽量佩戴手套进行操作。
3.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应当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4. 规范生产及运输流程。食品工业企业生产加工线的员工之间保持距离。可采用错开工位点,限制同班次人数等措施,避免面对面工作。合理安排食品生产线的流程,避免交叉污染。食品运送人员(含司机)避免直接接触食品。保持所有运输容器的清洁并经常消毒,避免食物受污染,并与其他可能导致污染的货物分开。
(三)公共区域疫情防控和管理。
1.会议管理。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缩短会议时间。提倡采用视频、电话等线上会议。必须集中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
2.就餐管理。员工食堂应当设置洗手设施和配备消毒用品,供就餐人员洗手消毒。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
3.宿舍管理。员工宿舍应当严控入住人数,设置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对通风不畅的宿舍应当安装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盥洗室配设洗手池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
4.清洁消毒。加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卫生间、食堂、宿舍及其他活动场所和物品的清洁消毒,适当增加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消毒频次。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5.做好医务服务。设立医务室的工业企业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隔离观察和追踪管理。未设立医务室的工业企业要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员工心理压力。
6.垃圾收集处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四)加强员工个人防护。
1.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须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 注意个人防护。
2. 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3.适度运动,保证睡眠充足。定期清洁工作和生活场所。
4.工作期间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5.减少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减少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场所。
(五)做好异常情况应急处置与报告。
1.设立应急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及时安排员工就近就医。
2.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工作场所以及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3.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